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出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意見》的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門切實加強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和管理,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文件從8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一是明確任務,科學編制規(guī)劃?!笆晃濉逼陂g,全省要全面解決1609.6萬人的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各地要按照突出重點、先急后緩、統(tǒng)籌安排、講求實效的原則,科學編制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規(guī)劃,選擇適宜的工程建設形式,走城鄉(xiāng)統(tǒng)籌發(fā)展、以城帶鄉(xiāng)、以鎮(zhèn)帶村的路子。
二是籌措資金,保障建設需要。全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由中央和省級按人均補助240元的標準執(zhí)行。省政府從2007年至2010年,每年安排專項資金2.1億元用于全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對于國家“十一五”期間暫不能到位的投資部分,由省投資公司負責向國家開發(fā)銀行湖北省分行申請貸款。并鼓勵各方參與,吸引民營資本。
三是規(guī)范建設,確保工程質量。要制定適合湖北實際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技術規(guī)程規(guī)范體系,提高工程建設質量和標準,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對項目實施實行全過程監(jiān)督。
四是明晰產(chǎn)權,建立良性運行機制。各地要按照“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明晰產(chǎn)權,落實管理主體,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
五是依法合理定價,實行計量收費。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供水價格納入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范疇,按照國家水價政策和《湖北省水利工程水價管理暫行辦法》合理定價。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行有償供水、計量收費,可逐步推行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相結合的兩部制水價,實行“用水定額管理,超額累進加價”制度。
六是保護水源,綜合治理污染。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嚴格控制保護區(qū)內各項開發(fā)活動和排污行為。各地要建立農民飲用水監(jiān)測網(wǎng)絡,及時掌握農民供水安全狀況。面向農民供水的企業(yè)或管理單位應建立有關檢測制度,保證達到國家相關標準要求。
七是營造環(huán)境,加強協(xié)調配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確保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
八是加強領導,強化組織保障。各市、州、縣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將農村飲水安全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列入考核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建立和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層層簽訂責任狀,實行年度考核。各地要通過媒體大力宣傳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重要意義,通報推廣先進經(jīng)驗,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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