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武陵源區(qū)人民政府,市直及駐張有關單位,各地下管線權屬單位:
因歷史原因,市城區(qū)各管線權屬單位沒有準確、完整、系統的地下管線檔案,地下管網現狀情況不清、走向不明、數據不準,嚴重制約了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發(fā)展。根據2006年城市工作要點安排,結合建設部《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規(guī)劃管理的通知》(建規(guī)[1998]69號)要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開展市城區(qū)地下管線普查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張家界市市城區(qū)地下管線普查工作協調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杜芳祿任組長,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田貴君、永定區(qū)人民政府副區(qū)長王章釗、武陵源區(qū)人民政府副區(qū)長鄭圣春、市規(guī)劃局局長鄭志文任副組長,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張家界電業(yè)局、市電信局、市廣電局、市線路局以及市政、燃氣、自來水、路燈、電力、電信、電視、聯通、鐵通、國防光纜、線路等各管線權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規(guī)劃局,鄭志文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普查范圍
永定城區(qū)和武陵源城區(qū)范圍內的各類地下管線,種類包括自來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燃氣管、電力電纜、通訊光纜、路燈電纜、有線電視電纜等。
三、目標及任務
通過對市城區(qū)地下管線的普查工作,掌握市城區(qū)現有各類地下管線的情況,建立數據更新和動態(tài)管理系統,創(chuàng)建地下管線管理地理信息數據庫,提高地下管線管理水平。具體任務是:1.調查、繪制和收集地下管線現狀資料;2.探查測量地下管線;3.編繪地下管線圖及編制成果表;4.檢查驗收成果并歸檔;5.建立地下管線數據庫和綜合管線信息系統。
四、工作安排
普查工作于2006年8月全面啟動,要求2006年底完成。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現狀資料調查階段)。各管線權屬單位根據市城區(qū)地下管線普查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普查辦)的工作部署,將各自掌握的現狀管線資料,按要求統一繪制在市普查辦提供的1:1000地形圖上,然后交至市普查辦。要求8月底完成。
第二階段(選定探測隊伍階段)。考察、邀請3-4家有資質的地下管線探測單位,根據市場報價、技術方案以及業(yè)績情況、市場信用度,最終確定1-2家實施探測,并選擇確定監(jiān)理探測、管線信息管理系統軟件開發(fā)單位。要求8月20日前完成。
第三階段(野外探測階段)。選定的探測單位在選定的作業(yè)范圍內進行現場踏勘和物探方法試驗,編寫工作方案,經審查同意后進場作業(yè),并按合同規(guī)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提交相關成果。要求11月底前完成。
第四階段(成果整理與驗收階段)。作業(yè)單位根據地下管線普查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所承擔普查范圍內的綜合管線和各專業(yè)管線成果。由市普查辦組織各管線權屬單位及有關單位,并邀請有關專家組成驗收小組,制定驗收方案,對普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通過后,由市普查辦將綜合管線普查數據成果和專業(yè)管線管理系統成果交由市規(guī)劃局信息中心負責更新和維護,實行動態(tài)管理。要求12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目標責任考核機制,明確工作職責。本次地下管線普查工作采取市城區(qū)地下管線普查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相關職能部門、管線主管部門和管線權屬單位共同參與,管線權屬單位具體開展工作的方式進行。武陵源城區(qū)的地下管線普查工作由武陵源區(qū)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落實。永定城區(qū)的地下管線普查工作,由市普查辦負責組織落實。各成員單位要加強領導,落實經費,明確專人,積極配合,確保普查工作按計劃進度進行。市普查辦的職責是:1.負責地下管線普查工作技術指導和普查日常工作;2.督促檢查工作進度,監(jiān)督驗收普查成果質量;3.協調普查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各管線主管部門的職責是:1.落實本系統的地下管線普查工作;2.督促檢查本系統的地下管線普查工作進度。各管線業(yè)主的職責是:1.按照統一工作進度,完成自有管線的探查測繪工作;2.按照統一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向市普查辦匯總上報普查成果。普查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內容,對因組織不力或推諉拖延而影響工作進度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二)建立技術保障機制,確保普查工作質量。地下管線普查工作要嚴格按照統一技術標準、統一數據格式、統一質量標準實施,確保普查成果質量?!稄埣医缡械叵鹿芫€普查技術規(guī)程》由市普查辦研究制定,經領導小組批準后執(zhí)行。
(三)建立多渠道籌措普查經費的機制。普查工作所需經費采取市政府和各管線權屬單位共同出資等多種渠道籌措的辦法解決。市政府安排專項經費,主要用于解決普查工作基礎資料、普查成果的匯總、編制綜合管線圖和建立數據庫。各類管線的探查測繪工作經費,由管線權屬單位承擔。
(四)建立地下管線普查成果共享機制,積極推進普查工作順利進行。本著誰出資、誰受益和普查成果資源共享的原則,推進地下管線普查工作。具體管理辦法由市普查辦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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